信息公开
华体会体育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145号)要求,根据华体会体育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形式、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详情、院内外对学院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华体会体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领导机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1.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工作部署,审定相关事宜。2020-2021学年,为适应学院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学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通过开展专题会议、规范工作流程等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各部门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全面完善了以《华体会体育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体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华体会体育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华体会体育班主任管理办法(暂行)》《华体会体育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修订)》《华体会体育校园网发稿工作暂行管理办法(2021年1月修订)》《华体会体育科研工作坊实施办法(试行)》《华体会体育院级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体会体育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关于同意各系〈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批复》《中共华体会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华体会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华体会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华体会体育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奖励办法》《华体会体育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修订)》《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关于学生缴纳学杂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华体会体育“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华体会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华体会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华体会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华体会体育2021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更新)》《华体会体育2021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更新)》《华体会体育关于印发秋季开学“两案十制”的通知(更新)》等为主的涉及学院党务管理、行政管理、教务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25项制度,以上制度在上会前均通过学院CRP系统向全院公开征求意见,均通过合理吸纳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实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工作规范。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推行信息公开,核心在于加强监督检查。学院通过设立监督机构、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等形式,实现学院各项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1.将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
2.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定期通报全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努力做到各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利于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3.学院的重大决策、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都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及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前的通报、公示,决策后的公开。
(三)制定管控标准,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
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为原则,严格区分公开与不能公开的信息,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以及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杜绝形式主义的公开和应付式公开的做法。
(四)突出公开重点,保证及时公开不滞后
学院把广大师生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创新载体,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充分运用学院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CRP系统)+“微矩阵”的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发挥传统媒介公开功能,通过学校门户网站、CRP系统、信息简报、《华体会体育学报》、校园广播、海政人等公开学校重要信息。同时打造新媒体信息公开“微矩阵”,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华体会体育抖音公众号,以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
(六)公开内容全面具体
根据学院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凡与学院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学院明文规定的其它事项外,均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信息公开网站:https://nota-industrial.com/)。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共在学院官网公开发布1530条信息,CRP办公网公开发布1158条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召开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代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相关人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中层干部(部门领导)会议,学生家长会、学生会或全体学生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设立院务公开公告栏;以学院网站、信息简报、院报、家长信、广播等形式公开。同时详细区别主动公开情况和依照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以下事项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科研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信息;领导小组认定不予公开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三、学院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详情
(一)财务公开情况
1.院内财务管理模式
2003年-2014年,我院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由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第十核算站委派会计按规定对我院设置单位账套,监管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连续系统,全面记录,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2014年7月变更到财政厅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一站,2016年1月变更为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网络监管模式。我院财务工作由财务处具体管理,明确报账会计、核算会计、收费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系部领导、分管领导、院领导等财务职责,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维护了预算收支的严肃性、有效性,调动了师生员工参与理财的积极性。
2.坚持财务相关制度及财务报表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财务处将相关财经制度在学院CRP网站公开(http://zs.hnplc.com/webs/czwj/),便于教职工参照执行。并将财务报表每月、每季在学院公开栏公开,通报学院资产负债情况,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学院资产情况,接受教职工监督。
3.坚持预决算公开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处将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专项报告,年度预算、决算批复后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政法网、海南长安网、华体会体育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收费公示情况
我院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专门设立公示栏。严格执行财政厅规定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过程严格执行财政政策。没有违规收费、乱收费行为;没有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及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收费标准为2019年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专业学费572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5700元/生/年;2020级、2021级所有专业学费5720元/生/年;海南师范大学专升本学生4620元/生/年;住宿费为1450元/生/年(四人间)、1050元/生/年(六人间)、600元/生/年(八人间)。
5.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院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所有采购都是统一组织,公开透明,阳光采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未按程序采购,财务拒不付款。
6.完善学院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1万元以下资金开支使用由分管部门院领导审批;1-5万元工程项目安排,1-3万元资金开支使用由院长审批;学院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安排、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资金开支使用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院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安排、30万元以上资金开支使用由党委会讨论通过。为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每年邀请事务所及审计部门来院进行审计及政策指导;并制定决策追究制度,对于决策失误,造成学院资金损失的,追究决策者责任。
(二)组织人事工作
1.评选表彰专项工作。
(1)2020年,学院组织了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深入考察、公开公示、群众监督。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举报,群众没有任何异议,评选表彰工作真正起到树典型、扬正气的作用。
(2)先后组织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先进会计工作者、优秀高技能人才等选拔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在办公网上发布信息,充分发动教职工,积极申报。根据遴选条件,由院领导择优推荐,全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遴选过程中,没有收到任何举报和异议。
2.协助各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完成档案系列、会计系列、文化广电体育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组织严格的审查工作,并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将申报材料一一上报有关单位。
3.针对教职工对涉及本人的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决定等不服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认真细致给予答复。
4.人才引进工作。在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中,坚持做到坚持原则,全程公开。认真制定面试考核方案,按要求组成考核小组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并在学院公开审查结果;面试考核的组织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入人员程序公开,结果透明。经过严格程序,引进34名同志来院工作,其中研究生27人,博士1人,C类高层次人才1人。
5.党务公开。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和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均按要求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学生工作
学生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涉及学生管理而应为社会、校内师生广泛周知的事项,包括学生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审核、批准各个环节的情况,学生处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等。2020-2021学年度,我院共设立了7个奖助项目,对学生发放金额达6056890元(含证书费),共有2930次获奖、受助,获奖受助面达在校学生的41%;设立勤工助学工作岗位66个,加大贫困生的扶持力度,本学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贫困生达729人次,学院为学生支付劳酬22余万元;申请助学贷款达1389人次,贷款合同总金额达1013余万元,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金额923余万元;退役复学38人,学费减免总金额56万元;退役士兵161人(含残疾学生1人),学费减免金额92万元;残疾学生(退役士兵)1人,学费减免金额1050元。截止目前为止,学生工作从未接到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或投诉。
(四)资产管理、招投标工作
资产管理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学院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的产品,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依据发票、合同等书面文件,在海南省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打印条型码标签进行贴标。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且不能继续使用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在学院官网上进行拍卖公示,如有残值收入,上缴学院财务处,并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销。内部询价项目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华体会体育”栏目网进行招标投标共计6项及校内CRP工作平台进行公示,30万(含30万)以上,未达到政府招标采购金额的共计2项,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政府招标采购流程组织招标采购,达到政府招标采购项目16项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进行招标公示。
(五)招生、就业工作
1.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教学〔2014〕1号),严格执行“十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要措施:(1)建立招生信息网站,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http://zs.hnplc.com/)和教育部来源计划系统等平台发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安排、录取规则、录取考生名单以及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考生名单。有关信息面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各种类型招生名单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各类招生考试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4)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及时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公开。
在2021年我院招生过程中,招生办拨打考生电话6000余人次,普通高考招生接待电话咨询的考生8000多人次,接待参观的家长和考生800多人,24小时开通热线电话和QQ咨询服务,为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
学院注重加强招生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全程参与招生工作,认真监督招生每一环节,设立考生申诉渠道,如考生对招生录取存有疑义,可拨打纪检监察组申诉电话0898-65850600。
2.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不断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我院的就业信息网(http://www.jy.hnplc.com/)、就业与创业公众号公开与学生就业有关的各类服务信息,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1)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印制、发放、审核、使用以及补发都有明确的程序规定,以确保就业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且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并做到报送材料无差错。
(2)认真掌握国家的各项就业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并通过校园宣传版报、就业信息网、就业与创业公众号向学生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3)数字化校园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信息化。通过CRP信息系统开发的就业数据统计和就业数据分析模块,采集和统计分析我院各类就业创业基础数据,确保信息技术在我院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各环节、各方面得到实实在在的应用。
(4)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工作。学院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网、CRP信息系统和就业云空间、就业创业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宣传和发布国家的就业政策、省内外就业动态、各单位招聘信息、公务员招考信息以及学院就业方面的动态简讯,帮助同学们及时了解求职信息,参加各种招聘会和面试。另外招生就业办和各系还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工作,处处为毕业生着想,帮助毕业生尽快就业。比如,负责就业的辅导老师每月都会通过班级QQ群、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毕业生进行求职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和就业指导,通过与学生交流,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就业困惑和想法,有针对性地指导。
(5)招生就业办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周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各系每周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报,认真分析学生的就业意向和动态,剖析学生就业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学院招生就业办反馈相关信息,提供信息参考数据,学院招生就业办按照省就业局要求,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按时、准确、真实报送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和形势分析材料。
(6)招生就业办对就业工作及时进行跟踪调查研究,提高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面对新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形势,学院认真、科学、准确地分析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每年组织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跟踪调查。我院与新锦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我院每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供第三方比较客观的调查报告,为学院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性资料。
(7)招生就业办对每一届符合发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名单进行统计并在校园内、学院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院内外对学院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0-2021学年,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认为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渠道多样化,能够使全体师生感受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举报和投诉。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修改和完善学院部分规章制度,形成规范的制度汇编,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理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院各类信息。
2.落实清单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分类,对招生、财务、人事、教学、科研等涉及师生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严格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联网传播的特点使之成为扩大学校影响力的有力工具,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需要更好的利用互联网来进行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高效、准确的公开信息,及时响应公众反馈,并接受广泛的监督。
3.创新服务理念,强化公开信息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大信息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师生意见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及时、权威发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加强与师生的互动交流,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4.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学院纪委及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监督制度,把办事公开与事前、事中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监督邮箱和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可持续地开展。
华体会体育
2021年10月31日